各学院:
为了深入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推进文化育人工作,发挥集体的典型示范和正面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江夏学院2016届毕业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6届毕业生班级、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
1.班级学生政治素质高,积极追求上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级学生能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占班级学生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0%;班级党员人数比例居年级前列。
2.班级干部队伍建设好,班级规章制度科学健全。班级两委干部的选任依照程序,择优任用,各岗位健全;学生干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班级有一套完善可行的制度;定期召开主题班会。
3.班级学风好,学业成绩优秀。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互帮互学,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奖学金获取人数比例居年级前列;考试通过率居本年级前列;班级学生在评选年度考试无作弊现象,各科及格率达70%以上。
4.班级第二课堂活动开展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参与率、获奖率居本学院各班级前列;班级学生评选年度的体育课程合格率在95%以上;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采、健康有益、品位高雅的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不断提高班级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5.班级学生道德素养高,尊敬师长,遵章守纪。班级同学自觉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影响院内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班级同学能主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学生无公共场所交往不得体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教室、宿舍整洁,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嘘闹等现象;班级学生在评选年度没有受处分记录。
(二)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文明素养高。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谐相处;宿舍成员精神面貌良好,生活健康有序,举止文明、礼貌;宿舍成员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秀。
2.宿舍卫生状况好。宿舍环境布置大方优雅;室内六面清洁,生活、学习用具干净整齐,成型成线,统一方向整理放置;做到“四无”(无垃圾、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痰迹)和“六不”(不乱摆、不乱贴、不乱倒、不乱挂、不乱钉、不涂画)。
3.评选年度宿舍成员没有受处分记录,无晚归、不归等违法现象。
三、评选比例:文明班级按各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5%推荐;文明宿舍按各学院参评学生宿舍总数3%推荐。
四、表彰方式: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评选采取班级、宿舍自愿申报、各学院审核、择优推荐,严格评定相结合原则。
(二)以班级、宿舍为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文明班级(宿舍)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图文并茂,字数不少于2000字,一式二份)。
(三)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审核并盖章,申报材料应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要与实现文明学校创建目标相结合,充分认识评选工作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评选工作。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好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切实推荐出能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文明班级和宿舍。
(三)注重实效,防止形式。各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查找薄弱环节,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要把评选活动变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深化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七、评选时间
各学院初评时间及网络公示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及网络公示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21日。
八、提交材料(以下表格请自行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福建江夏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福建江夏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
3.公示名单(请注明本、专科。公示材料网页打印纸质版、电子版)。
4.以上打印及复印材料请采用A4纸张,均要加盖学院公章。并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03923707@qq.com),将纸质版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郑日辉 23535031 13950409030
附件:福建江夏学院2016届毕业生奖励名额分配表
福建江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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